“大學”的邊界在哪里

        中國科學報 2021-05-25 20:00:05

        只有當沒有學校再把改名當作學校發展策略的時候,中國的高等教育才算整體進入了內涵發展階段;也只有當人們對大學的內涵、品質、使命有了更清晰的認識,“野雞大學”也不再有“客戶”后,校名使用規范基礎才能得以奠定。

        ■儲朝暉

        近日,為清理整頓“大學”“學院”名稱使用亂象,教育部等八部門印發《關于規范“大學”“學院”名稱登記使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除經批準設立的大學、學院以及由其設立的內部機構或由其發起并依法登記的組織機構外,其他組織機構不得在牌匾、廣告等對外宣傳以及其他各類活動中使用“大學”“學院”字樣。

        而就在《意見》出臺的前一天,“湖畔大學”更名為“湖畔創研中心”一事引發公眾廣泛關注。與之類似,一些冠名為“大學”的商業組織機構如“得到大學”“混沌大學”“青騰大學”等最近也紛紛更名。

        事實上,除了商業機構在使用“大學”“學院”名稱方面需要規范外,國內高等教育機構本身也存在各種不規范使用名稱的現象,如頻繁改名、借改名抬高自身影響等。

        “大學”名稱使用邊界不清

        “大學”一詞在中國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源自《禮記·大學》以及其中闡釋的“大學之道”。其內涵不是指具體的學校,而是指“大學問”“為學”。中國古代有上庠、稷下學宮、國子監之類性質屬于大學的實體存在,但不稱為大學。

        在中國土地上用“大學”指具體的學校,源于教會在中國創辦的齊魯大學等機構,詞義來源于University的漢譯。中國人自己辦的學校最早使用“大學”的是1896年天津中西學堂改稱“北洋大學堂”,1898年又有了“京師大學堂”。當時,中國人還比較傾向于用“書院”稱高校,傳授科學技術的學校才稱為學堂。

        大學邊界不清的現象自從使用“大學”一詞指代學校后就存在。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教育部頒布《大學令》和《專門學校令》,京師大學堂即依令改名北京大學,其他高等學府也照令改成大學。不過,該令僅闡述了大學宗旨和可分為7科,規定了大學設立的程序,重點強調大學要怎樣,而非大學必須具備什么條件。

        在新文化運動的孕育下,社會上創辦大學、建立高等學府的動力很足,各地又紛紛掀起了高等師范學校更名為某某大學的運動,如武昌師范學校改名武漢大學、成都師范學校改名四川大學,只有北京高等師范學校改名后仍稱北京師范大學。各地還出現了東南大學等一些學校在籌辦階段就以大學自稱的現象。

        1922年新學制頒布,開始對大學的名稱使用做出限制,“大學校設數科,或一科,均可。其設一科者稱某科大學校,如醫科大學校、法科大學校之類”。這是有文獻記載以來,中國官方第一次對大學名稱使用作出限定,規定大學修業年限為4年至6年,取消了此前的預科設置。1924年頒布的《國立大學校條例》基本沿用新學制的要求。此后一段時間,私立大學創辦增加,大學名稱的使用出現新的問題,于是1929年頒布的《大學組織法》和《大學規程》要求設有三科或三個學院以上的高校才能稱為大學,對大學設置的條件要求進一步嚴格,到1937年,中國稱為大學的高等教育機構共42個。

        上述過程顯示大學的名稱內涵與外延并非僅是語義界定,而是隨著大學辦學實踐的發展,依據大學實際和發展的需要加以界定。

        改名成發展最快捷方式

        隨著大學的發展,大學名稱使用不規范的現象也在發展。1950年~1980年,大學幾經調整,名稱主要由上級管理部門確定,對大學名稱如何定沒有什么思考與爭議,但大學名稱使用不規范的現象卻很普遍。一些學校為了與“舊大學”一刀兩斷改了校名;各地常出現“勞動大學”“革命大學”“五七大學”“拖拉機大學”之類的叫法,數不勝數,但大都自生自滅,沒有什么機構對它們加以規范。這在客觀上形成了對大學名稱使用缺少規范的隨意性文化基礎,至今仍可見這種影響的痕跡。

        1980年后,由于升格、合并等原因,中國大學進入了改名的高峰期,40年中超過80%的高校改名,并引發大學名稱從內涵到外延的巨大變化。在此過程中,一些機構對大學名稱不規范使用的現象頻發。

        改名頻繁的內在動因在于當時中國高等教育處于外延擴張與發展階段,尚未進入內涵發展階段;其文化基礎是對名稱規范的意識不強,對曾經有較長時間文化積淀,帶有特殊歷史、專長、口碑的名稱想丟就丟;其內驅動力在于偏向功利,什么名稱能得到更大利益就改什么名稱;加之社會流行“以名取校”的思維定勢,只要擁有高大上的校名,不需要內在質量提升也可收獲招生“紅利”、行政級別的提升、教育經費的增長,各方都求之不得。因此,改名成了一些大學最快捷的發展方式。

        頻繁改名本身的不規范性引發對大學名稱使用不規范的其他效應。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是大學的邊界不清晰,一些機構為了宣傳自身,博得粉絲,獲得客戶,未經相應程序,也不具備相應條件,就自稱為大學。

        二是在高教機構內部出現名稱使用打“擦邊球”的現象,本來就是學院的卻稱為大學,本來就是專科的卻稱為學院,以此抬高自己。

        三是在名稱上盡可能“叫大”一點,冠以“科技”“理工”“財經”“商業”等熱門名詞,用“中國”“中華”“東南”“西北”等為自己壯聲勢,或地市高校冠以省名、省會名抬高自己影響。一些學校的改名類似于搶占域名,很少考慮自身的歷史傳承和現實條件。

        四是一些學校不得不改名。當其他學院都改成大學以后,不改的學校就吃虧,因此北京工業學院、華中工學院不能看麻省理工學院沒有改成大學就不改成北京理工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學院不能看巴黎高等師范學院沒有改成大學就仍然用華中師范學院。

        各種不規范在大學發展中形成不可避免的運動。《意見》便是在這一運動發展到一定程度,“大學”“學院”名稱使用亂象過多,引發社會強烈反應的情況下,為穩定秩序,規范名稱登記使用行為,不得不站出來的表態——主要針對一些企業內設的培訓機構、社會組織未經批準冒用“大學”“學院”名稱,并對外開展宣傳、招生等活動,造成公眾誤解,擾亂了教育秩序,產生不良影響,以及清理整頓未經批準設立的大學、學院在牌匾、廣告等對外宣傳以及其他各類活動中使用“大學”“學院”字樣的現象。

        更名運動仍未完結

        從各方面的情況看,這輪學校更名運動并沒有完結,而是仍在進行。

        截至2020年6月,全國2740所普通高校中,以“大學”為后綴的連同職業技術大學一起也僅僅只有474所,占比不到18%。加上獨立學院的轉設,改名“大學”的 “勢能”依然很強大。盡管有人批評其急功近利,有人指責參與各方投機取巧,還有人嘆息文化丟失,但現實中它仍然存在并仍在進行。

        近幾年,每年都有幾十所學校升格改名為大學,并且有一批學校在排隊等待改名。這不僅是這些大學的需求,也是高等教育管理方的需求,或者管理方將它當作手中的“米”調動各學校的需求,比如為了顯示重視職業教育,就另設一個標準,批準一批職業學院改為職業大學。

        正是由于這一運動尚未結束,在特定條件下發出的《意見》,也只能在特定條件下對大學名稱使用的亂象加以規范,難以徹底消除包括“野雞大學”在內的各種大學名稱、內涵、外延的混亂現象。

        大學名稱的規范需要等到大學發展進入內涵發展階段才能徹底解決。“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也要求大學教育從外延擴張進入到內涵發展,但這一轉換過程仍然在進行中。真正高品質的大學叫什么名稱也不會影響人們對它的認可。只有當沒有學校再把改名當作學校發展策略的時候,中國的高等教育才算整體進入了內涵發展階段;也只有當人們對大學的內涵、品質、使命有了更清晰的認識,“野雞大學”也不再有“客戶”后,校名使用規范基礎才能得以奠定。

        總之,通過政策和各種綜合措施引導高等教育機構轉向內涵發展,確定各類學校的層次比例結構,政府部門不再使用升格或改名作為政策的工具,學校降低改名欲望,才有可能創造“大學”“學院”名稱使用更加規范的條件。

        (作者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關鍵詞: 大學 邊界 哪里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最新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