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買房遺忘28年”后續來了:房主拒絕住戶賠償要求

        新浪科技 2020-06-16 08:42:43

        圖片來源:深廣電第一現場

        前段時間,“深圳買房遺忘28年”的新聞引起了廣泛關注。

        真金白銀買的房子,并且全額交付房款33萬元,卻一直遺忘了這套房子,直到28年后想起,卻發現房子里已經住著別人。

        而此時,這個144平方米的房子,已價值600萬元。

        這件稱得上“離奇”的事件,最近有了新的進展——房主與現住戶溝通,后者稱自己也是被騙的受害者,更沒有撬門入住。

        雙方面對面協商

        住戶:我們也是花錢買的房子

        5月15日,住戶林先生曾表示,將和房主張先生約定時間當面協商,雙方就定在了新安湖社區工作站見面。

        但房主張先生方面表示,對于此次見面協商,并沒有抱太大期望。

        他不認為這件事可以協商:“因為房子是我們的,這是毫無爭議的,不存在協商的問題,和他們不存在產權的爭議。”

        他表示,自己可以提供足夠的材料證明房子的所有權,所以不接受任何調解。而他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向遲遲未出面的住戶討個說法。

        5月20日當天,在社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房主和現住戶雙方進行了長達將近3小時的溝通。

        據住戶林先生的家屬稱,林先生因為身體不適,未能親自前來,此次協商由他的兒子代為出面。而林先生的兒子小林則表示:“現在我們也是受害者。”

        據小林所說,這套房子是他父親林先生多年以前從別人手里購買的。

        他表示,當時付了20萬元后,賣房者對他們承諾,先幫他們辦理水電,再幫他們辦房產證。而在辦房產證期間,賣房者卻不知所蹤了。

        直到房主找上門前,林先生一家人都并不知道,這個房子另有主人。

        對于此前為何林先生一家對媒體上門采訪一直采取回避態度,小林解釋道:“第一時間不知道怎么去面對。”

        此前,有報道透露了現住戶林先生一家是“撬門入住”的。

        報道表示,有附近居民反應,住戶不是業主,是撬開門住進去的。據悉,附近一個做小生意的,不知從哪得到消息這套房子購買后一直無人居住,就撬門搬了進去,并且拿出一份交易合同、一個火化證明,說房子從已死的某某手里買來,交易合同都在,因此拒絕搬出。

        對于撬門入住的說法,現住戶小林更是一口否認:“我相信在現在的社會上,沒有一個人能撬門無緣無故上來住那么久。”

        現住戶稱,當初是其父親處理的房產相關事宜,應該是以一個優惠價購買。購房資料齊全,不過房產證一直沒辦下來。如今自己一家人也在尋找當時的賣房人。

        事件結果

        房主拒絕補償20萬,住房下月搬離

        面對房主的主張交還房子的要求,小林表示,他們一家入住這套房子已有多年,一朝之間房財兩空,難以為繼。

        他說,當初為裝修房子,林先生前前后后花了20萬,希望房主能夠補償這筆裝修費用,幫助他們渡過難關。

        那么,現住戶裝修了房子,是否該由房主承擔裝修費用呢?

        “所謂被騙的這個行為,跟房主之間也沒有因果關系。他這種所謂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損失的賠付,向房主去索要顯然是沒有法律根據的。”李軍律師表示。

        他認為,沒有得到房主同意的情況下,進入房間,不論是采取撬門的方式,還是采用其它方式,都是違法行為,他都應該對這種侵權行為承擔法律后果。無償的占用這個房屋的占用費,也應該參照市場上租金的比例來向房主支付。

        而房主張先生則表示,這種要求在法律上不會被認可。

        他認為,現住戶單方面稱自己被騙,但卻也一直不出示購房材料,無法令人信服。而租金方面,他表示:“那你要這樣說的話,我可以補償你裝修款。但是通過法律,我肯定也要追加租金。這樣的話,你自己去算”。

        最后通過雙方協商,張先生給出了半個月的時間寬限,供林先生一家人找房,限他們下個月6號前搬離。

        事件前因

        付了全款,沒入住、沒辦證

        1992年,張女士花了33.2萬元,在深圳寶安華天花園購買了一套144平方米的房子。

        張女士付款之后就因工作調動,并不在深圳長住,后續也就沒有跟進房子情況,也沒辦理房產證相關手續。她認為房子是自己的,不去管理也沒有問題。

        不過,在一年前,當按照合同上的地址找到房子時,張女士卻發現房子已從毛坯變成了精裝修,住進了陌生人。

        對此,華天花園物業管理處主任黃偉強表示,只知道房屋管理費一直是現有住戶在交。

        但當轄區民警、社區工作人員前往現場核實住戶身份時,敲門已無人應答。管理處工作人員嘗試撥打住戶林某電話,但顯示用戶已關機。

        華天花園小區居民的冷女士表示,這個業主一直住在這,原來住303,那個是一梯一戶,我們專門給自己留的,703是開發商鄧經理給她朋友,也就是張女士留的,這房子買了沒有管。

        而早在2018年,華天花園就更換了物業。

        據物業工作人員介紹,從接手該小區開始,這套房子就有人住了,住戶也一直正常交水電費、物業費,不清楚這套房子之前有什么問題。

        物業工作人員還表示,如果張女士拿房產證來物業登記,就承認她是業主。之后管理處會協調公安機關,把跟業主沒有關系的人員清理出小區。

        但問題就在于,張女士當時付款之后,因為忙遲遲沒去辦房產證,手里只有購房合同。

        對此,深圳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寶安房管所負責人表示,按照以前有這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都認這個事,就可以換紅本了。

        “她當時買了房子就付全款了,就她一個人的房子沒做房產證,而原開發商恒基被寶安集團收購了,現在人都換了三四撥了。”當年的開發商鄧經理表示。

        但是現在需要網簽,必須提供幾項資料,而恒基被寶安集團收購了,只能恒基地產延續過來的公司來出面,問題就卡在這里。

        寶安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核實了張先生與房主的關系后,表示因為事情比較久遠,所以需要核實資料真實性,找到公司留底的合同原件、收據原件。如果找不到原件,公司將會核實走訪、或寫紙質證明。

        不過,事件被報道出來后,房產證也很快辦理了下來。

        目前,寶安集團方面已找到了留底資料,或能在一個星期之內,辦理好房產證。

        關鍵詞: 深圳 房子 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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