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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8月5日電 據交通運輸部網站5日消息,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領域推廣以工代賑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符合進度要求等前提下,圍繞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沿邊抵邊公路、港航設施、機場、公路客貨運站等重點項目,充分挖掘主體工程建設及附屬臨建、工地服務保障、建后管護等方面用工潛力,平衡好建設和管護領域勞動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賑勞務用工之間關系,盡可能多地通過以工代賑方式吸納當地群眾參與工程建設。
此外,在通自然村組公路、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危橋改造、農村簡易候車亭,以及農村渡口、漫水路、漫水橋的建設和管護等領域,選擇一批投資規模小、技術門檻低、前期工作簡單、務工技能要求不高的作業項目和作業環節,積極推廣以工代賑。
通知要求,切實維護好參與群眾的合法權益:
(一)積極組織動員當地群眾參與。依托當地以工代賑勞務溝通協調機制,通過勞務公司、勞務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等,組織動員當地農村勞動力、城鎮低收入人口和就業困難群體等參與務工,優先吸納返鄉農民工、脫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二)及時足額發放以工代賑勞務報酬。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項目要合理確定勞務報酬標準,盡可能增加勞務報酬發放規模,其中在重點工程配套設施建設中實施的以工代賑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勞務報酬占中央資金比例要提高到30%以上。要建立統一規范的用工名冊和勞務報酬發放臺賬,經務工人員簽字確認后,原則上將勞務報酬通過銀行卡發放至本人,并將勞務報酬發放臺賬送縣級相關部門備案。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領域以工代賑項目勞務報酬發放的監管,堅決杜絕勞務報酬發放過程中拖欠克扣、弄虛作假等行為。
(三)做好參與群眾的技能培訓。各地要統籌各類培訓資源,采取“培訓+上崗”等方式,開展實訓和以工代訓,重點加強對涉及質量安全的重點崗位人員崗前培訓和技術交底。幫助參與群眾掌握實際操作技能,解決好群眾因技能不足而難以參與工程建設的問題。要推進“力工”變“技工”,依托實施以工代賑專項投資項目,有針對性地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和安全生產培訓,為重點工程項目提前培養熟練勞動力。要推進“零工”變“長工”,針對項目建成后運行管護的用工需求,對參與工程建設的勞動力開展短期技能培訓,并優先吸納就業。(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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