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商品為什么會出現,又為什么會經由知識產權走向進一步的資本化?這是解讀技術轉移乃至整個現代科技服務業興起的基本問題。
科學與技術的分離
當人類歷史進入18世紀,隨著工業革命爆發,早期市場經濟在歐洲逐步建立,企業主為了利潤,需要掌握與同行不一樣的新產品、新技術,一靠自己創,二靠花錢買。在此背景下,技術日益快速、廣泛地變成有意用于市場交易的商用技術。
技術,粗分為兩種,一種是還未經過市場檢驗的新技術,另一種是已經被市場證明有價值的成熟技術。兩者的價值、價格及其估定方式頗有不同。本文側重討論第一種,即新技術。
工業革命不僅是一場技術革命,也是一場深刻的生產關系變革,為市場而生產、為利潤而生產,成為社會動員性質的推動力,開啟了技術的商品化進程。
這是一個決定性的進程。科學與技術終于分界,成為兩個相對獨立的行業;科學家與工程師終于分家,成為兩個相對獨立的職業。這是人類科技成果轉化史上開天辟地的大事件。
工業革命的主人公,大多是工程大師、技術牛人。他們并不是傳統意義上探索自然未知的科學家,而是著眼于技術商品化的工程師。比如,改良了工業級蒸汽機的瓦特,以及改良了日用版電燈的愛迪生,他們既是杰出的發明家,也是杰出的科技成果轉化大師。
這樣一個需求變成技術、技術變成商品的過程,已經持續了幾百年,現在仍在進行中。舉個例子,時下的兒童喜歡甜味飲料,家長卻不愿意孩子喝含糖飲料。面對這一需求,有位技術人員發現了其中商機,一番冥思苦想,動手研制出可保持甜味但熱量極低的代糖物質及其工業級制備方法,并申請專利,將這個技術成果賣給相關飲料企業,或者以技術入股的形式收取股息,這就是技術商品化。
為技術賦予產權
有需求,有技術,新企業、新產品就能源源不斷地涌現嗎?答案是否定的。沒有確權和保護,技術牛人不會有生產積極性;沒有權證及其合法市場,理性的商人不敢進行高投入的技術開發和技術交易。
1710年,英國安妮女王和她的法學家們,面對工業級印刷術這個充滿爭議的科技“怪物”,制定了一個充滿變革智慧的法令——《安妮女王法》。自此,現代意義上的知識產權(工業版權),被安妮女王率先創造出來。
一紙法令讓著書立說和出版發行日益繁榮,新知識得以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在民間傳播,惠及千行百業的信息交流,形成良性循環。
知識產權的建立,是一個立法、司法和守法的全球化過程,從歐洲到美洲、亞非拉,再到形成知識產權國際組織。
安妮女王的版權法令開啟了一個新時代。各個市場經濟體的政府通過法律設置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與執法配套為技術生產者提供國家權利保護,服務機構為技術商品化提供了合規的載體和工具,漸漸培育出了一個專業社群——知識產權律師和專利代理人群體。
技術創新的管理服務
然而,技術創新是一個系統工程。完成這個系統工程,創新團隊在客觀上需要扮演一個懂技術、懂商業、強有力的管理者角色,聚焦目標、協調各方關系、調度要素資源。
這個管理者角色,在工業革命時代,往往是核心工程技術人員自己,或者其合伙人。瓦特與布爾頓的創業故事是一個典型案例,他們自己跑業務、找投資、找客戶、談合作,受氣背鍋挨坑是常事。但他們的創業實干精神,讓后人敬佩。
到了電氣革命時代,這個管理角色已經獨立出來了。從那個時代的頭部企業的發展可以看出,核心工程技術人員基本都脫離了管理這條線,負責整個技術創新系統工程的人,往往是投資人和企業家。
愛迪生雖然被尊為美國通用電氣的創始人,但是筆者認為這家企業的管理者是戰略投資人老摩根以及來自摩根財團的精英們。他們獨具慧眼,幫助愛迪生實現了技術成果的轉移轉化,書寫了一部產業傳奇。
如今,在我們生活的時代,負責整個技術創新系統工程的管理人,已經完全成為一個企業家職業,正在成為新一代創新文化的符號,吸引著風險投資的加入。
這個管理者角色,是技術創新中最大的變數,秤砣雖小壓千斤,至今仍在演變和分化,不斷調整定位、不斷轉變職能。
無論是技術轉移的咨詢師、科技成果轉化的工程師,還是技術經理人等現代科技服務業的新興職業,筆者認為都是從創新管理一脈相承演化而來。當前,這類服務型職業的起點是很高的,歷史業績輝煌,由管理到服務,科技服務業將在我們這個時代有更大的用武之地。
時來天地皆同力。當今世界,機器力取代了人力,化石能量取代了牛馬之力,技術正在大規模地變成商品,脫胎于工業的科技服務業發展成為市值萬億的朝陽行業。技術為頭,需求為體,產權為翼,管理為足,塑造了技術創新這一新物種。
(作者系上海大學法學院科技產業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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