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增值評價提升人才培養質量

        中國科學報 2021-05-26 00:15:04

        ■楊忠孝 丁笑梅

        日前,教育部在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實施方案(2021—2025年)》中,提出“改進本科教育教學評估,推動提高本科人才培養質量”。而在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將“增值評價”與結果評價、過程評價、綜合評價一起,視為保證教育評價科學有效的手段。

        在筆者看來,高校內部如果合理運用增值評價,可以很好地促進學生培養質量的提升。

        發展性的評價方式

        在面向學生的評價方式中,所謂增值評價主要測量的是教育經歷能否給學生的成長帶來“增值”。其主要關注大學生從入學到畢業離校期間所發生的變化,或者完成某段學業后的收獲與開始該段學業前的差異,實質上融合了對學習起點、過程、結果的多重考查,是一種發展性的評價方式。

        如果學生在大學期間各方面的實際進步越多,則高校對學生發展的影響越大,其人才培養的質量也就越高。如果進步有限甚至沒有進步,則說明人才培養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高校應該進行相應的調整,從自身條件出發,尋求解決方案。在國際上,美國是較早開展增值評價的國家。21世紀之前,增值評價主要在學前教育至高中教育(K-12)階段的教育評估中發揮突出作用。從2000年戰略研究機構蘭德公司提出“增值評價倡議”(VAAI)開始,人們對將K-12增值模型的工具和技術引入高等教育評估產生了越來越大的興趣。

        與K-12教育類似,學生的課程學習成效是高校內部開展增值評價關注的重點領域,而且已經從單純關注學科知識的增長,轉向語言表達、批判思維、分析推理、問題解決與創新創造等高階思維能力的增值與反饋?!氨究茖W生學習有效評估”(VALUE)項目、“大學生學習成效評估+”(CLA+)項目等都是目前美國高校流行的測量能力增值的標準化評價工具,已經被超過700所美國高校使用。

        除了評價課程價值,美國還通過比較畢業生的薪水、從事有意義工作的意識、學科技能與通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等方面,判斷學生的大學教育增值成效。

        三種具體操作方式

        從美國經驗看,增值評價的具體實施,有直接法、間接法和事后法三種操作方案。

        直接法指運用側重測量通用核心認知能力的工具(諸如CLA+的標準化測試)開展增值評價,可以每年面向在校大一新生和大四畢業生同時施測一次,對不同批學生的培養質量進行橫向比較,也可以在學生大一入學時測一次、大四離校時再施測一次,對同一批學生進行縱向追蹤。

        間接法指運用側重測量非認知能力的自陳式量表或問卷調查開展增值評價,以學生自我報告為主,調查內容涵蓋大學就讀期間幾乎所有課內外學習行為的改進程度,包括課程學習、與教師的互動、同學之間的交往、社團參與、如何利用教學條件和各種資源等。適用于所有大學的“全美學生學習投入調查”(NSSE)、針對研究型大學的“加州大學本科生就讀經歷調查問卷”(UCUES)是這方面典型的調查工具。

        事后法指測量畢業生職業成就與大學教育的關聯,或通過校友訪談,了解大學教育經歷對工作和事業成功的增值影響,或通過雇主訪談,了解學生是否在大學期間習得了工作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例如,美國國家中學后教學改進中心設計的“大學就讀成果調查”,對大學畢業后6~9年的學生進行訪談,讓他們評價就讀高校在多大程度上滿足了自己勝任工作所需的能力培養需求。

        不管使用哪種方法,高校都可以基于增值評價結果來判斷人才培養成效,進而改進人才培養質量。

        增值評價的初步探索

        近年來,國內高等教育領域在增值評價上也已經有了一些初步的探索。

        例如,華東政法大學在實施書院制教育改革時,就系統運用了增值評價的理念和手段。2017年5月,華東政法大學在全國政法類院校中率先成立了文伯書院。書院推行了以實體化書院為基礎的全過程書院教育體系、以通識課程為核心的博雅教育體系、打造四度空間的書院社區和構建形成全員育人合力的導師制四大舉措,并注重以增值評價來作為評價機制的核心。

        作為受教育者,學生從改革中的受益程度是跟蹤評估的核心關注點。開展基于學生的增值評價是實施跟蹤評估的最佳切入點,也是提高書院制教育質量的杠桿。它可以檢測書院制改革真正為學生的成長提供了什么價值,也會兼顧對書院制改革運行狀況的自查。

        首先是開展了三位一體的增值評價,融合書院學生自評、他人評價、與非書院學生的對比,共同測量書院制改革帶來的增值。在學生自評中,一方面通過自行設計的問卷,調查書院學生對各項舉措的滿意度以及對自身成長的感受,另一方面通過座談、發言或報告觀察等多種途徑尋找相關證據。

        在他人評價中,通過訪談教育共同體的各類成員,包括導師、學生、輔導員及家長等利益相關者,獲取他們對學生成長的評價,從不同視角探測書院教育的價值。

        與非書院學生的對比,則通過引入合作方提供的通用于全國同類高校的學情調查工具,比較兩類群體的評價結果差異,以及觀察兩類群體在同一競賽、活動或考試中的表現差異,來識別書院教育作為干預手段的成效。

        實踐證明,增值評價的實施既肯定了華政書院制教育改革的價值,鼓勵了辦學積極性,也明確了書院建設過程中尚存在的不足,實現了以評促建的初衷。

        (作者分別為華東政法大學教育評價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本文為上海市哲社規劃課題“師生共同體理念下的高校書院導師制研究”〈項目編號A1913〉階段成果)

        關鍵詞: 運用 增值 評價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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