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訊(記者 張夢凡)據國家藥監局官網1月26日消息,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評估結果,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修訂輔酶Q10注射劑說明書》,決定對輔酶Q10注射劑(輔酶Q10注射液和輔酶Q10氯化鈉注射液)說明書的內容進行統一修訂。說明書的修訂要求涉及【警示語】、【不良反應】、【禁忌】以及【注意事項】四項。
根據2022年第11號公告附件顯示,【警示語】增加本品可發生過敏性休克,應在有搶救條件的醫療機構使用,用藥后出現過敏性休克或其他嚴重不良反應須立即停藥并及時救治。
【不良反應】項增加全身性損害、皮膚及其附件損害、胃腸系統損害等的上市后監測到以下不良反應/事件。【禁忌】項增加成分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項增加,提醒用藥期間與其他藥物合用時應注意藥物因pH及離子強度變化而產生配伍禁忌,以及本品見光易分解,靜脈滴注時,應采取避光措施等。
公告顯示,上述藥品的上市許可持有人均應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輔酶Q10注射劑說明書修訂要求,于2022年4月24日前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或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在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在備案后9個月內對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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