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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西寧10月21日消息(記者汪曉青)記者從青海省農業農村廳獲悉,近日,青海省農業農村廳、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聯合印發《青海省農牧民職稱評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及相關實施方案。
《辦法》共包括五個章節二十五條,從農牧民職稱評定工作原則、申報范圍、評價標準、評定程序、待遇保障和管理服務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農牧民職稱專業類別包括種植、養殖等六大類,初、中、高三個級別。凡在青海省農村牧區直接從事種植、養殖、農副產品加工、農業機械、農業經營管理、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民族手工藝等生產與管理,積極投身現代農牧業產業發展和鄉村振興,扎根基層、服務基層、服務“三農”的從業人員,均可申請評定相應的農牧民職稱。
《辦法》明確,建立農牧民職稱“直通車”制度,對有特殊專長,示范帶動能力強,在農牧業技術研究和推廣方面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可通過綠色通道,不受學歷資歷等限制,直接“一步到位”評定高級職稱。對于取得職稱的高素質農牧民可優先納入區域人才選拔計劃,聘任為省內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等部門“特聘教師”并享受一定授課報酬;優先選派參加各類技術培訓、交流、進修等活動;同等條件下可優先入選“頭雁”計劃、“昆侖英才·鄉村振興人才”計劃等人才支持項目;對領辦的農牧民合作社等新型經濟組織在建設發展中,可獲得物資、資金及政策等多渠道、全方位的支持。
據了解,《辦法》的實施,將有效支持有技術、有經驗、有能力、有特長的農牧民實用人才在農業農村發展的廣闊平臺施展才華,激活農牧區人才創新創業激情,破除鄉村人才發展體制機制障礙,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同時,加快推動青海省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完善人才評價機制,為培育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高素質農牧民隊伍,促進“土專家”“田秀才”脫穎而出拓寬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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