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賑項目能用人工盡量不用機械,能組織當地群眾務工盡量不用專業施工隊伍。”近日,來自新版《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中的一句話,引發社會關注熱議。怎么理解這句話?存不存在誤解?以工代賑到底要解決什么問題?時隔9年,最新修訂的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中,還有哪些值得關注的內容?《新聞1+1》連線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吳薩,共同關注:以工代賑,如何賑濟到位?
能用人工盡量不用機械 項目質量能保證嗎?
(資料圖)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 吳薩:我覺得擔心大可不必。以工代賑的項目前提,首先是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它的質量要求都是一致的,并不會因為以工代賑,就有特殊的更低的質量要求。具體到引發關注的這句話,我想提醒大家注意兩個詞,第一個是“能”,第二個是“盡量”。“能”的前提是有能力完成工程,“盡量”指的是可以二選一的時候,更多傾向于用人工完成工作。我們知道很多工程本身就是勞動密集型的,可以用人工去完成,而且這些以工代賑的項目本身也是從項目庫中篩選出來的,這些項目在篩選入庫的時候,對工程的性質,需要對能力要求,也都是有前提考量的。所以跟網上有傳聞所說,所有項目都要放棄機械,根本就不是這么回事,我想這種誤讀是不必要的。
為何要以工代賑,不能直接發錢?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 吳薩:以工代賑,從古有之,用以工代賑的方式來扶助貧困,客觀來說是一種比較好的方式。它有幾個優點,①“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以工代賑工程建設,優先吸納脫貧人口和因災需救助的人口,他們可能年齡偏大,勞動技能比較低,在勞動力市場上并不具有很強的競爭力,如果你只是發他一點錢,那么錢用完了他還會繼續面臨同樣的困難。②通過以工代賑的方式,可以讓他進入就業市場,特別是這次項目建設,還兼有培訓的職能,不僅使他能夠獲得當期的勞動收益,在工作中學習,還可以在勞動中得到培訓,提高他的勞動技能,增強他在勞動力市場的競爭能力,學到本事以后,也可以運用到其他項目中,使他能夠更好地適應和進入勞動力市場,為他長期獲得收入提供有力支撐。
為何要時隔9年,全面修訂《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 吳薩:我個人理解這次修訂是整個國家形勢發生了變化以后,因時因勢做出的修改。這次修改最大的特點就是把過去單一扶貧政策改成了綜合性幫扶政策。這里面有幾個特點:①整個幫扶范圍的變化。原來我們幫扶的是貧困地區的貧困縣,現在主要是一些欠發達地區,幫扶的人群也變化了。②我們現在更多面對的是脫貧以后易返貧的人口,因此在幫扶的項目建設內容和項目扶持方式上,也有相應的調整。我覺得這些調整都能更好地適應我們這個時代的特點,有助于我們下一步更好地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國家以工代賑項目,誰來監管?怎么監管?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 吳薩:以工代賑管理辦法中有非常嚴格的管理規定,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管。事前有項目庫,有各級政府的審查。事中要嚴格按照工程項目的管理規定,包括從資金、施工、管理等方面,都有嚴格的、不次于其他任何政府在建項目的管理方法,甚至是有一些更加嚴格的管理辦法。事后我們還有一套監察、監管的措施,包括中央和省市部門對這些項目都會采取各種方式,進行全方位全周期監管。舉例來說,項目并不是簡單完成就可以了,我們各級部門會采用上門電話回訪,甚至到老百姓家中直接詢問,錢有沒有發到手上等各種方式,嚴格保證這些資金能夠真正惠及它應該惠及的人群。
以工代賑,如何看待“賑”的初心?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 吳薩:勤勞是中華民族的美德,我們有很多低收入人群并不是不想勞動,他們也跟我們大家一樣,渴望用自己的雙手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但是在他們的勞動意愿和他所具有的一定勞動能力之間,他所期望的薪酬之間,存在有小小的溝痕,那就是他們的一些技能培訓,以及認識上還有一點小小的差距。我們通過以工代賑等相關的手段,就是要填平他們自己能力意愿與他所期望收入之間的溝痕,使得他能夠跨過去,從一個社會有可能的救助對象,變成社會合格的建設者、勞動者,我覺得這就是我們以工代賑這個政策的一個初衷。
以工代賑項目,還有增加的空間嗎?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 吳薩:其實以前我們以工代賑管理辦法里面,只是針對農村公益性中小型的公益項目進行支持,這次特意增加了農村產業配套類的項目。從這次增加可以看出來,其實我們在這方面的建設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所以這次才增加到這次辦法當中來。我們舉個例子,比如說我們現在很多地方搞農業,搞大規模的設施農業,建幾千畝的果園,果園本身一般不會作為以工代賑的項目,但是這里面的田間路,小的灌溉水渠等等,這些我們就可以作為以工代賑項目。當我們這種大的設施農業產業發展的時候,這樣的項目需求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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